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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分析是一般事故统计分析的延伸和发展。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业的迅猛发展,交通事故已经成为除疾病以外人类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因素。深度交通事故调查分析是深度事故调查和深度事故分析的统称,其主要目的是:全面、客观地分析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全方位原因;评价已有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在减少交通事故次数、降低交通事故死伤人数等方面的效果;科学提出修订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相关建议。
事故深度调查,是指在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一般意义上的勘验的基础上,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交通事故现场勘验人员或专门的交通事故调查机构,从人、车、路、环境等方面对交通事故进行的调查。所谓深度事故分析,是指在常规的交通事故宏观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借助深度事故调查形成的交通事故微观调查数据库,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相结合的一种事故分析方法。深度事故调查是深度事故分析的基础,深度事故分析是深度事故调查的应用。事故深度分析,是指基于深度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建立深度调查分析数据库,从人、车、路的角度客观分析事故的成因。
国外在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方面开展较早,英国交通运输研究所(TRL)在2000年,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课题编号:2007BAK35B01)。
在当前事故统计分析中,9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在诸如由过高的车速、不当超车、不当转向、夜间不良视距、甚至碰撞行人或骑自行车人的交通事故中,除少数是由于驾驶人粗心大意造成引起的以外,大部分驾驶人出事的原因是由于困难的行驶条件引起的。而困难的行驶条件与道路的设计和养护有关,当车辆在这样的道路条件下行驶时,只要驾驶人稍稍放松注意力,就会引起交通事故。虽然从现有的统计资料表明,以道路缺陷为主要原因引发交通事故不足10%。但是,如果考虑到道路条件复杂程度,事故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道路条件的间接作用绝对不可忽视。深度分析就是不仅仅找出事故的表象原因,还要找出影响事故深层次的原因。具体说就是影响事故相关人员行为的原因。从事故发生的表象原因来看,驾驶人的行为过错、行为不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影响驾驶人的原因是什么,这就是深度分析要解决的问题。
深度交通事故调查分析的结果一是可以用于指导交通安全工作。客观、全面地分析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准确确定道路交通系统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和改进措施;二是用于立法和研究:分析已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在改善交通安全方面的效果,预测新修订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实施的成本效益比,提出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修订及实施建议;三是用于汽车制造商:分析不同结构设计和安全装置配置的各类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对车内乘员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保护效果,为汽车制造商改进设计,制造更安全的汽车提供数据支持。
2. 国外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分析的情况
几乎所有国家交通事故的官方统计都表明,引起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失误,其在各种事故中的原因中所占比例高达80%-90%,在我国所占比例达到95%以上。如果由此而得出结论,认为其他因素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则不仅不符合客观事实,而且会将我们的事故预防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每一次交通事故都是由于由人、车、路、环境组成的道路交通系统的互相协调关系受到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在这个系统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的正常功能受到破坏,都会引起交通事故,如果仅仅简单的归结为驾驶人的行为,认为驾驶人对其他综合因素的变化都应该立即做出反应,要求驾驶人应该预见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这些因素变化的影响,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能做到的。要求驾驶人总是能够根据眼前出现的复杂情况迅速做出判断,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案是不现实的。美国的交通安全专家海特(Haight.F)曾指出:不管各方面的意见如何,只是驾驶人一方面的错误,决不会引起最严重后果的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往往是不安全的、危险的道路条件引起的。虽然现有的统计资料表明,以道路、车辆、环境等因素为主要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不足10%。但是如果考虑到这些因素对人的影响后促使交通事故的发生,道路、车辆、环境等间接因素的作用不可忽视。深度调查分析的目的就是通过深入调查,分析诱发交通事故深层次的原因。
2.1 日本
日本是开展交通安全研究较早的同时也是事故预防工作做的较好国家。1970年时日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最高峰16765人。直到70年代后期,交通事故才急剧下降。在1992年,交通事故发生率再次上升,11451人死于交通事故。此后交通事故一直呈现下降趋势。统计显示,2005年日本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位6871人,与1970年最高数字相比减少了一半以上,为1956年以来最低。也就是说,通过25年的努力,日本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降低了一半以上。
日本的事故调查与我国一样是由警察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取证。目前事故调查采集信息的项目有124项(相当于我们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采集项目表)。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采集项目表(简称采集表)的调查项目有56项。相对我国的采集表,日本警察数据采集表调查的项目更加完善细致。日本于1992年3月,由交通省、建设省和警察部门联合建立了交通事故研究分析中心(Traffic Accident Research and Analysis Center),该中心的主要目标是从微观和宏观分析评价日本交通安全状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实现数据和信息共享。日本事故预防的重点放在预防事故的死亡人数上,而我国事故预防的特点重点放在减少事故发生上面。由于事故的数量和调查时间的限制,警察在事故发生后进行的调查更多地是满足管理方面的需求。日本交通事故综合分析中心从1993年起,在驻地筑波市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了交通事故案例调查,日本称为微观调查(也称为深度调查in-depth investigation)。到2004年,Itarda调查了3,762起事故。日本交通事故调查数据项是根据分析预防需求来确定的。交通事故对策方法是基于两个方面来考虑的,一是减少交通事故的基数。对人们交通行为和对道路交通的需求进行抑制,对道路交通需求进行再分配。二是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和事故中的死亡比例。具体的做法是防止车辆碰撞、减轻事故中的伤害、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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